護士在加拿大是一個需國家??芈殬I(yè),護士(已注冊的)管理條例中規(guī)定的允許注冊的護士使用“有證書的護士”或“RN”這一頭銜。一個國際護士,如果想在加拿大得到注冊護士的資格,則必須完成加拿大護士培訓計劃,需提供近期已通過加拿大護士實習并達到通過的考試成績。不過,如果能得到雇主提供的工作位置,國際護士則可以得到一個參加加拿大護士考試前的過渡性工作機會。 加拿大的一些省護士協(xié)會,在基于有雇主提供工作機會的前提下,允許未通過注冊護士考試的護士來加拿大參加過渡性的實習,但該護士必須吻合注冊護士的其他需求,并在此之前沒有參加注冊護士考試失敗的記錄。
加拿大護士工作簽證計劃的基本需求條件:
★ 完成至少三年的護士教育計劃,(2005年1月后要求至少4年)
★ 在以下加拿大急需的護士工作中有至少一年以上的工作經(jīng)驗。如:危急護理、重病特別護理、心臟護理、急救、燒傷護理、新生兒護理、透析/肺瘤病人護理,神經(jīng)病科護理、高風險工人護理、分娩及母親護理、外傷護理、手術(shù)室護士;
★ 高尚的品質(zhì)——需要推薦人證明
★ 無護士實踐中的顯著犯罪錯誤;
★ 國內(nèi)雇主給申請人提供滿意的適合于護士工作的推薦信,并達到極好的標準,無健康問題
★ 流利的英語;如果母語非英語,則需通過:TOEFL 550 分 計算機213分 TES(英語口語)50分
★ 或?qū)W改用雅思考試(IELTS)考試平均6.5分。口語達7分,其中科目分數(shù)沒有少于6分的。
申請人在下類國家完成護士培訓則僅需要英語流利即可:安提瓜島、澳大利亞、巴哈馬群島,巴巴多斯島、百慕大群島、多米尼加、加納、圭亞那、愛爾蘭、牙買加、馬拉惟、毛里求斯、新西蘭、尼日利亞、尼維斯、露西亞、文森特、塞吉爾、新加坡、南非特立尼達島、多巴哥島、烏干達、(大不列顛)聯(lián)合王國、美國、贊比亞、津巴布韋。
如果申請人在以下法語國家完成護士培訓計劃,則達到法語流利即可。比利時、布窿迪、剛果、法國、圭亞那(法屬)、波利尼西亞(法屬)、瓜德羅普島、幾內(nèi)亞、海地、馬達加斯加、馬里、馬提尼克島、摩納哥,塞內(nèi)加爾、盧旺達、瑞士、突尼斯、托伊爾。
如果申請人在英語或法語為非母語國家完成的護士培訓計劃、則必須出示證明以說明你的聽、說、讀、寫能力。